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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寫完論文的第二天, High的情緒沒持續多久
半夜三點睡不著的原因己經不是像昨天一樣因為太興奮
想起與美林蘇x蓉小姐的官司, 怎樣都讓我氣的睡不著
怎樣都還是不能理解跟原諒, 為什麼會有人這麼惡劣
破壞別人的名譽還能繼續滿口謊言
朋友跟我說, 要確實的舉出妳損失了什麼, 才有可能要求賠償
這實在是太難了
我所有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了她亂po的文章, 那種難堪怎麼計數?
我因為這件事的干擾考試成績不好, 她要怎麼賠?
多少個夜晚因為想到這件事氣到睡不著, 這種情緒損失怎麼算?
情緒失控而崩潰大哭的難受, 能夠算錢嗎?

雖然一直告訴自己, 因為爛人鳥事己經損失的夠多了
不要再想, 不要再氣, 交給法律
但看著她在檢察官面前滿口謊言, 我畢竟沒有這麼高的修養
一個女人, 滿身名牌, 好像很高雅又好像很無辜, 這種景況真是讓我噁心的說不出話來

小姐, 妳會有現世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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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ldsa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