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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的偵查庭, 事發都快一年了, 我還是沒辦法平心靜氣的看這件事;
開完庭的當天, 我一定無法成眠。(到底還要折磨我多久)
此次蘇x蓉小姐的律師沒到
今天她穿了一件亮橘色的連身洋裝, LV的包包加看起來很貴的大墨鏡
上了完妝甚至還有假睫毛, 她的每次登場都閃亮亮的像明星一樣.....(夾在一堆拖鞋,剌青,短褲之間, 真是特立而獨行啊..)

搞的好像我才是被告一樣。

問我會不會在意被她比下去? 當.然.不.會.
除了我的人品高尚的多外, 我看起來也年輕的多。

這次她的攻防重點在, 對話是真的。
有沒有散佈於眾? 有。
有沒有冒充他人名義做這件事? 有。
但是, 對話是真的。
於是她向檢察官提出了問題,
被害, 也就是原告的2人, 都不承認對話是真的, 也告訴大家對話是假的, 她覺得對她的名聲受到了傷害, 可不可以反控。
我當場下巴掉下來。
我想檢察官也有點傻眼吧
這個女人, 到處散佈人家的色情對話, 破壞人家的名譽, 被逮個正著後, 不覺得自己錯, 還想控告人家不承認,是怎樣?
檢察官的回答是" 妳想告人家, 可以回去問問妳的律師能不能告; 妳有付錢給他, 別讓他太閒"
酷啊!! 真想給檢察官一個熱烈的鼓掌。

她說, 她有想談和解啊, 但是我們的態度讓她不知道要怎麼談
她的律師聯絡過兩次, 我們都要求登報道歉。
....這個講法是, 要求登報道歉實在太過份了, 這要我怎麼談?
檢察官說, "妳破壞了人家的名譽, 人家要求回復的動作, 妳覺得不行嗎?"
她說, 有啊有啊, 我都有叫律師做啊 (好像有點文不對題的回答, 但她就是一直說, 她一切都有叫律師做啊, 包括要求和解, 但不接受登報道歉)
檢察官又說了" 這種事, 錯在妳先, 有時候妳是不是自己出面會比較有誠意"
檢察官, 你今天真是犀利啊 (泣~~~)

再來, 她說
對話都是真的, 是skype自動把所有的對話都傳給她(我是不了解skype什麼時候有這個新功能, 在別台電腦也能看對話紀錄)
她的朋友和她一起看到的(第三次偵查庭要帶來當證人, 媽呀~~, 什麼時候才能上正式法庭, 沒完沒了了..)
她們為了證實是不是我講的, 還把對話send給我, 我還回了一個笑臉
...........絕了, 我看到自己的色情對話這麼高興, 還回個笑臉給她? 是示威還是我是神經病?
在這裡我想到, 之前有人要加我, 我就會以為對方是我朋友, 就加進來
但加進來也沒理人家, 就放著唄
某天, 誰知道哪一天, 有個帳號突然發了一長串的東西給我
我一瞄, 就知道是色情對話
心理想的是 "靠, 變態",  還以為變態在騷擾我
馬上封鎖加刪除, 現在想來, 難道那個變態是她?
原來那個對話主角是我= =, 早知道看清楚點。
她說, 所有的證據她都給了律師, 那就也寄一份給檢察官
老實說, 我也很好奇, 她居然有我是神經病的證據,我也想看看。

不過話說回來, 我曾經請我一個電腦很好的朋友查其中一篇她po在網路上的ip
居然是日本東京的...= =
不是她跑去日本發, 就是她也有電腦很厲害的朋友教她轉ip
這麼一想, 她要能弄出證據, 好像也不是太奇怪的事。
話再說回來,
她說要測謊或幹嘛的都可以, 反正對話是真的
我倒是訝異她這麼有自信 (高級理專大概職業專才就是說謊吧= =,因為要騙人家掏錢; 真測不出來嗎?)
不過她說的測謊是指測我的
到底誰是被告啊?
我有必要被妳牽著鼻子走嗎?
老娘為什麼要告妳還要被妳送去測謊?
神經病!!

而且
散佈就是毀謗, 冒用他人名義申請東申請西還發表文章, 就是偽造文書
我實在不了解這番攻防的重點和意義在哪裡
而且, 明顯的看出來 , 她沒有歉意也不覺得做錯吧
真是佩服
太陽底下,真的什麼人都有.....

在這裏要多謝小百合, 雖然妳是去參觀地檢署的, 不過多虧這次有妳陪我, 不然我的胃痛一定更嚴重 , 愛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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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ldsa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