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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的課叫做"退休市場規劃", 講解我早就想了解的國民年金與勞保制度, 打上來share給我的朋友也順便加深自己的印象。重點式條列是因為我又不是受過訓的講師, 只是照著上課的筆記節錄(而且又過了一個星期); 有問題或有講錯的可以發問或糾正, 都沒關係 :)。

  • 勞保, 顧名思義, 就是"勞工"保的險; 所以, 退休軍人領終身俸去工作能 不能保? 當然可以, 去工作的都算勞工, 陳水扁去做警衛也能領 。 但是, 退休軍人領終身俸能不能保國民年金呢? 不行, 有領其他社會保險金的人是不能保的; 不管是一次領或終身俸都不行。
  • 失業給付領滿六個月, 所有的勞保年資重新計算? 沒這回事。 重算的是"就業保險"這玩意兒的年資。勞保要繳的6.5%保費裏,
    有1%是叫做"就業保險"這個項目的保費, 也就是, 要繳這個保費, 失業了才能領叫做"失業給付"的保險金六個月。另外, "無一定雇主"的雇員,  也沒有失業津貼這種東西, 因為要"非自願性離職", 才能請領;而無一定雇主的勞工, 像我們這些保險公司的壽險員,沒升上主任前, 公司不會幫我們保勞保, 我們只能找個公會協助, 這就叫"無一定雇主", 只有可能自願離職, 沒有被公司fire的可能性, 不能保"就業保險", 也因此我們的勞保會便宜一個%。 而在請領失業給付後(不論幾個月), 要再請領下一次, 必須再隔三年, 而且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就業保險年資" (注意, 不是"勞保"年資哦~)。
  • 勞保有三種給付: 遺屬津貼, 喪葬津貼和遺屬年金。
    詳細給付方式, 請詳勞工局網站: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6035
    比較有趣的地方是, 遺屬年金還不是那麼好領的, 例如其中一個條件是要55歲以上, 那如果30歲就死了老公能不能領?
    可以~~可是要25年後等妳55歲才能領, 不然就得有未成年子女才行。25年後如果妳忘了咧? 那就謝謝啦, 收歸國庫, 共同使用。30年後才想起來咧? 可以~~只要55歲以後任何一年想起來, 都能領, 很有意思吧。可是就是不請就沒有, 不會發通知單叫妳來領的啦。另外, 遺屬年金給的還真是少, 等下來試算一下。
  • 簡單試算.... 唉喲~累了, 洗澡去, 有空再回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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